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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

跳下之前

有個親屬,去年和丈夫離異,結束了18年的婚姻。

有人贊同,也有人反對。一對夫妻從結合到分開,總有糾結不清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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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婚姻的不協調,她立下決心和丈夫離婚,另投他人懷抱。在追求愛情的路上,永遠沒有對錯,因為對與錯,從來不會在相愛的過程中被看清。唯有當關係產生變化,愛情走到盡頭的時候,人們才會發現當初的選擇也許是愚蠢而不智的。

灑脫的人,會感恩這段經歷讓自己成長。脆弱的人,或許一蹶不振,然後靠時間慢慢療傷。但不管怎樣,所有的驟變必然會帶給當事人某些領悟。

我一直記得這位親屬決定離婚時說的話。她說,她才40歲,還有機會追求自己的幸福,和心愛的人再結婚。說得斬釘截鐵。

是,追求幸福從來沒有時限。40歲,無論男女,依然可以為自己開創更美麗的人生。

至於再婚,我的看法比較悲觀,所以,就免了吧。一個女人,以18年的青春年華,抵押給一段曾經快樂但終究失敗的婚姻,何苦再把余下的人生押註給另一 段未知結果的婚姻?說得難聽些,是那麼艱辛從一個感情枷鎖爬出來,為何要往另一個深坑跳進去?當然,也許那不是無底深淵,而是幸福的漩渦。女人對於愛情, 可以勇猛無比,義無反顧。但是,跳下去之前,何妨再三思?

女人,沒有那麼多青春歲月來典當。

受過一次傷,應該重新修補自己,以最佳的姿態面對未來。女人四十,絕對可以繼續美麗優雅。正如當事人所言,她才40歲,還有機會追求自己的幸福。然 而幸福未必要來自婚姻。聰明的女人,不會急於在這個時候以另一婚紙將自己捆綁,相反的,應該先好好享受愛情的滋潤和生命的自由,豐富心靈,讓自己重新出 發,也許會因此發現另一道更燦麗的人生風景。

有些滄桑,經歷一次就夠。所以,別那麼急著往下跳。

(星洲日報/副刊‧文:雲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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